完善法律援助制度,扩大法律援助范围,这是司法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但关键是真正让上层设计尽快落地生根,避免改革空转。若如此,将造福民生。
司法部: 法律援助向基层和边区倾斜
“法律援助作为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在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中受到了越来越多的重视和关注,我今年专门有一项关于完善律师法律援助制度的提案,另外一项关于提升刑辩率的提案也与此有关。”全国政协委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长、金杜律师事务所全球主席王俊峰近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和王俊峰委员一样,今年两会还有多位政法界的代表和委员都同时关注到法律援助,大家一致认为,虽然司法行政机关已经制订了一系列扶持举措,关键要将它们落实下去,真正让需要法律帮助的人得到帮助。 去年10月,在司法部召开的“完善法律援助制度推进会”上,司法部时任部长吴爱英强调,将进一步发挥法律援助在扶贫中的作用,推进对贫困地区和农民工、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法律援助力度。根据司法部的部署,法律援助将重点向基层和欠发达地区倾斜,采取聘任制和律师志愿者参与等形式,解决基层及边远地区法律援助人员短缺问题。2015年6月,中办、国办联合下发《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见》,扩大了法律援助范围,将损害赔偿、婚姻家庭、劳动保障等纳入到了法律援助补充事项范围。
律师: 法律援助的收入缺口谁来补? “律师作为法律援助最基本的力量,做了大量的公益援助,比如说我们为了实现法律服务全覆盖,每年都会组织大批律师志愿者到边远地区提供法律服务。”王俊峰说,其实在平时生活当中,老百姓也有大量法律援助的需求,但是现在有一个实际情况:由于律师的收入一般都来自办案,而目前我们国家在律师提供法律援助方面的投入不够,律师提供法律援助就意味着要他要牺牲个人收入,同时,法律援助的质量和水平直接关系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直接关系到实现公平正义,这又恰恰是律师和当事人共同追求的终极目标。所以说,如果国家对法律援助有更多的投入,这样就可以使律师有更多的积极性,用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去参与,并且这也有利于相关部门做更多法律援助方面的技能培训,以提高参加援助律师的执业水平。最近国家在法律援助方面还会继续出台新的政策和意见,因为随着社会发展和进步,老百姓的需求是多方面的,法律援助是关系民生的一个基本问题,政府在法律援助方面做更多投入,实际上也是一个很大的惠民工程,这对提高我们整个社会的法治水平有着特殊的意义。 全国人大代表、山东省律师协会名誉会长、山东琴岛律师事务所主任杨伟程是一名从业30多年的资深律师,他在谈到对弱势群体的法律服务时感慨颇深:“我是中国律师业恢复重建到改革发展全过程的见证者和实践者。我们山东琴岛律师事务所是在《律师暂时条例》出台之后,在全国恢复最早的律所之一,那个时候还被称作青岛市法律顾问处。当年我们所那些老律师特别有社会责任感,有些当事人生活条件很艰苦,他们在落实政策、婚姻家庭、遗产等方面遇到了法律问题,到我们法律顾问处寻求帮助,我们那些老律师认认真真地帮忙把状子写好,不收一分钱,到了中午该吃饭的时候,还会买上两个火烧或者其他食品,请当事人吃顿饭。那个时候生活普遍都不宽裕,我们有的律师在给当事人买了饭之后,还把人送到火车站,自掏腰包给当事人买票送回去。这其实就是中国法律援助的雏形,为残者、弱者、贫者以及其他确实需要法律帮助的人无偿提供法律服务,只不过那个时候完全是律师自发自觉的行为。现在的法律援助跟过去相比有了很大提升,国家已经将这件事情纳入公共服务范畴,符合条件的人,按照规定都可以享受到法律援助。” “农民工是一个特殊群体,他们在遇到问题时常常很无奈,一方面取证难,一方面成本高。”杨伟程说,所谓取证难,是由于农民工没有法律意识,没签合同缺乏证据,一旦提起诉讼难以找到法律支持,尤其是建筑行业的农民工,层层承包,最后连告谁都不知道。所谓成本高,主要是农民工索赔的金额相对于诉讼成本来说难成正比,因为一般他们索要的工资或报酬并不多,多则几万元,少则几千元,但是从法律程序上讲,要走劳动者仲裁程序,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再诉到法院走一审、二审甚至再审程序,等到官司尘埃落定已经一两年过去了。于是我们看到的情况往往是这样:对方给几个钱也就算了,不愿去打官司了。“我认为,这类法律援助应该采取速裁的方式,毕竟钱也不多,事情也很清楚,应当简化程序速裁,另外,建议劳动争议案件由当事人自愿选择仲裁或者诉讼,两者取其一,这样既符合国际惯例,也能降低成本,但这一点需要司法行政部门、律师协会、法院共同协调好,让我们的法律援助真正落到点上,这也是我作为一名法律界的代表很关心的事情。”
法学专家: 法制扶贫待精准落地 法律援助也同样得到政法界学者的高度关注。今年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最高人民法院特邀监督员、全国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博士生导师汤维建上交的提案中,专门有一项是针对精准扶贫的法制保障,其中也提到了关于法律援助的落地问题。“法律援助是法制扶贫一个很重要的内容,尤其在调研中我们发现,农村地区很多人的法律意识比较弱,但他们其实也有权利诉求,也会遇到法律上的争议和纠纷,比如说,农民时常会遇到土地承包合同被提前解除的情况。当然,在扶贫过程中也有可能会遇到违法违规及贪污腐败的情况,如何申请扶贫,如果定义贫困,如何合理地公示确定贫困户,以及被侵权人如何通过法律救济的途径去申诉等等,这需要有一套规范合理的程序和一套完善的法律监督机制,以保证扶贫工作的精准落地。因此,法律援助应该落实到基层,甚至落实到农村需要帮助的每一个家庭。” 汤维建委员进一步解释说,农村贫困村、贫困户会享受一些政策上的倾斜和民政等相关部门的扶助待遇,但是他们在被界定和测评是否属于“贫困”的时候,有的村或者家庭仅以微小的差距最终未能被划入贫困救济的范围,这其中有可能会遇到测评不透明、不公平而使自身利益受到侵害,此时如果有律师或其他法律专业人士介入,帮助寻求一个适当的法律申诉和救济途径,给予专业的法律服务和指导,那么可能就会给一些真正需要但却没有得到帮助的家庭和个人带来希望。
检察机关: 法律援助覆盖面影响刑辩率 对于王俊峰委员在今年提案中呼吁的提高刑辩率的问题,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国务院参事甄贞因长期从事一线工作而感触颇深。“所谓刑辩率,是指在所有刑事案件中,被告人委托辩护人的比率。目前的状况是,多数被告人因受到经济状况和思想意识的影响,不能够或者不愿意委托辩护人,其自身又缺乏法律专业知识,这对最终判决量刑有一定影响。就全国范围来讲,北京市的刑辩率应该是最高的,也不过才30%,西部和一些边远地区还远远达不到这个比例。”甄贞委员介绍说,目前刑辩率偏低的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法律规定的援助案件的覆盖面不够大。由于律师参与率低,使许多刑事案件的控辩严重失衡,一些案件的公正难以保障。 就像多位委员、代表提到的,由于我国人口众多,法律服务“缺医少药”的现象短期内肯定存在,但司法行政部门和律师协会以及社会各界都为此做着努力,相关部门每年都会向全国无律师县和律师人才短缺的贫困县派遣一定数量的律师,帮助当地群众免费打官司,并且仅去年就共有198名律师和法律志愿者响应司法部和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的号召,参与法律援助爱心计划,奔赴青海、西藏、新疆、贵州等边远地区提供法律援助。 完善法律援助制度,扩大法律援助范围,这是司法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但关键是真正让上层设计尽快落地生根,避免改革空转。若如此,将造福民生。
来源: 人民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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